4月1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淘宝闪购平台经营主体)作出合计罚没5.58亿余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暂停新增非预包装蛋糕店铺6个月。

经查,淘宝闪购存在两类违法行为。其一,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平台内共有6329家食品经营者存在问题,其中5908家未取得有效食品经营许可,124家许可证已注销,103家许可证已过期,194家冒用他人许可证。这6329家店铺中,1106家未产生交易,5223家产生交易额2.12亿余元,平台从中获取违法所得1954万余元。

其二,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重庆转单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安徽梦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服务商入驻淘宝闪购平台,提供“一键转单”服务,允许入驻商家将消费者订单转交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且未告知消费者。淘宝闪购与上述两家转单平台签订合作协议,明知或应知该行为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等合法权益,却未采取必要措施。剔除与第一类违法行为重合部分后,涉及转单店铺3754家,平台获取违法所得354万余元。

针对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的行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考虑到当事人2024年12月曾因同类违法行为被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决定从重处罚。对1106家未产生交易店铺,按每家1万元罚款;对5223家产生交易店铺,按每家10万元罚款。合计没收违法所得1954万余元,罚款5.33亿余元。

针对未采取必要措施制止转单侵权的行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认定当事人违法情节严重,没收违法所得354万余元,并处罚款200万元。

综上,本次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共计2308万余元,罚款共计5.35亿余元,罚没款合计5.58亿余元。同时责令淘宝闪购暂停新增蛋糕(预包装除外)店铺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