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漫画(来源:信号新闻)
信网·信号新闻1月15日讯 上海的张女士在患癌后,手持公司投保的团体重疾险保单,却无法从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平安养老险”)获得10万元理赔。一则在电子投保时仅停留2秒便“跳过”的近700字免责声明,成为了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张女士只能提起诉讼求偿。近期,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该免责声明因保险公司未尽明确说明义务而无效,判决平安养老险向张女士支付全额保险金。
癌症患者有重疾险却拿不到钱 平安拒赔理由涉及大量专业术语
据了解,张女士所在公司为员工投保了平安养老险的团体重大疾病保险,保障范围包含重度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保额10万元。保险生效期内的2024年2月,张女士因输尿管结石在医院检查出左肾占位。同年4月,她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被诊断为肾盂恶性肿瘤,并接受了左肾及同侧输尿管切除术。术后病理诊断为“左肾盂高级别乳头状尿路上皮癌,未见浸润”,病理报告特别提示“恶性肿瘤按规定传报”。
然而,当张女士依据保单申请理赔时,却遭到了平安养老险的拒绝。平安养老险辩称,张女士所患疾病属于非浸润性癌,不在保险条款约定的“恶性肿瘤——重度”范围之内。保险公司指出,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疾病分类肿瘤学专辑》第三版,张女士所患肿瘤的形态学编码为M-8130/2,而编码“2”对应的是原位癌和非侵袭性癌,按照保险条款及行业规范,此类疾病不属于重疾保障范畴。
张女士对该拒赔理由表示异议。她认为,病理报告虽注明“未见浸润”,但同时也提到“肾实质部分间质胶原化及炎细胞浸润”,应属于条款中“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的情形;且术后她从2024年4月至11月持续接受膀胱灌注治疗及化疗,亦符合保险条款中“后续行化学药物性疗法”的认定标准。此外,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已按恶性肿瘤类别向其赔付3万元,也可以证明自己的患病程度。
同年,张女士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平安养老险上海分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10万元。
2秒跳过700字免责声明 形式化告知被认定无效
案件审理中的一个关键细节,直接影响了判决走向。张女士前所在公司代表称,公司方面虽知晓保险条款大致内容,但平安养老险方面从未对条款进行逐条解释说明。对于“非浸润性癌”“肿瘤形态学编码”等专业内容,公司既无法理解,也未向员工告知。该代表还指出,投保录屏显示,2023年5月12日线上投保时,包含近700字免责条款说明的页面仅停留2秒便完成提交。该公司负责投保的人员根本无法在如此短时间内完成阅读,且页面无任何提示标识。
法院经审理认定,案涉保险条款属于格式条款。其中对“恶性肿瘤——重度”的定义及免责范围存在专业表述,而平安养老险未能证明已就免责条款向投保人尽到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法院指出,尽管投保录屏中有“已收到条款并接受说明”的声明,但2秒的阅读时间不符合常理,无法认定投保人已充分知晓条款内容。
遵循普通人认知与法律规定 法院判决支持投保人
法院明确,本案争议焦点在于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理赔责任。张女士所患疾病经病理确诊为恶性肿瘤,接受了器官切除手术并持续化疗,其病情及治疗情况符合普通人对“重大疾病”的认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对格式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优先保护被保险人权益,故应认定其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保险人对免责条款必须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明确说明,否则条款无效。
综上,2025年4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平安养老险上海分公司及平安养老险未就免责条款尽到提示说明义务,相关条款无效。张女士的病情应认定为保险责任范围,判决两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保险金10万元。
电子投保仅靠勾选弹窗不算尽到告知义务
针对此事,信号新闻(0532-80889431)联系了平安养老险官方客服,客服工作人员称,不同保单具体操作环节不同,且暂时无法确定涉事保单具体信息,无法查看该投保环节的具体操作限制,需向公司核实相关情况并尽快答复。截至发稿,信号新闻尚未收到平安养老险的相关回复。
信号新闻了解到,根据2023年12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对于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仅以采取了设置勾选、弹窗等方式为由主张其已经履行提示义务或者说明义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信号新闻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隆安(青岛)律师事务所史士辉律师指出,对于保险公司而言,格式条款中的专业免责内容必须向投保人充分说明,仅靠形式化的声明无法免除法定义务。保险公司可通过强制阅读时长、分步确认等技术手段,确保投保人真正知悉关键条款。同时,该案明确了“专业条款需通俗解释”的原则,不能以条款专业为由降低说明义务标准。对于投保人及被保险人,投保时应主动要求保险公司解读专业条款,了解条款细节,遭遇理赔纠纷时,可凭病历、病理报告等证据维护自身权益,避免因“流程走过场”陷入理赔困境。(郭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