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对中国医改的一些粗浅想法》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三个都不同意,作者可能没有做过管理工作,尤其是没在国内做过管理工作。

第一条绝不可能,和我国的中华文化,道德底色,直接相悖,尤其是社区医院,肯定会拖延耽误一些人的病情,甚至和病人死亡有直接关系,到时候老百姓会造反的。

你干的合情合理,还有医闹呢,更别说社区医院自己摘不干净的事呢?说个绝对的话:在中国,绝不能挑战病人的选择权。

第二条首先是事实认知错误,预期寿命有滞后性,作者身为和医疗接近的人士,不能不知道吧?中国才吃饱饭多少年?预期寿命肯定是低估了的。

说句实话吧:中国的实际寿命,和加拿大的实际寿命,谁高谁低?还真不好说。。。从错误认知推导出来的推论,就没有讨论的必要了。

第三条同样属于认知错误,属于被新闻学带偏了,这个牵扯的比较复杂,这里篇幅有限,不好展开说,总之,过度检查和过度治疗,是不是事实?首先要打一个问号?什么是度?作者要是觉得加拿大的度就是真理,何必每年回国做肠镜?

证明作者认为加拿大是欠度,那么,中国是不是过度呢?只怕未必